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资料,司法考试刑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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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和刑法的区别?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由于“三权分立”,司法与行政、立法之间有严格界限和区分。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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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又叫法律的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刑法是一类法律的总称,是部门法司法是动词,是执行法律体系的总称。说简单些,司法就是执法,刑法就是一个部门法,司法的过程中会涉及很多的部门法,刑法只是其中一门。

在司法实践中对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刑法中的抽象事实错误指的是不同犯罪构成之间的错误,是相对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具体事实错误而言的。即抽象的事实错误已经超出了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了,涉及两个不同的犯罪构成。

抽象的事实错误分为对象错误和打击错误,这一点和具体事实错误是一样的。

由于涉及两个不同的犯罪构成,无论是对象错误还是打击错误,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

进行两次三段论的推理,

如果两个推理得出的结论都是有罪,那么就是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对象错误的情况:

甲想杀乙,误以为蜡像是乙,用枪射击蜡像,造成蜡像损坏。这种情形就是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涉及的两个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由于客观上没有杀人,但是毁坏了财物,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所以最后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毁坏财物罪,但是刑法上没有过失毁坏财物罪,所以最后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打击错误的情况:

甲想杀乙的宠物,用枪射击时瞄准出了偏差,把乙打死了。甲在客观上实施了破坏财物的行为,造成了乙的死亡结果,主观上只有毁坏财物的故意而没有杀人的故意,于是甲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总的来说,就是

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在两个罪名的重合范围内定罪。

以盗窃枪支罪和盗窃罪为例,这两个罪名是特别法条和普通法条的关系,盗窃枪支罪能被包容评价为盗窃罪。

1.如果行为人以盗窃普通财物的故意,实施了盗窃枪支的行为,由于盗窃普通财物的故意不能被包容评价为盗窃枪支的故意,而盗窃枪支的行为可以被包容评价为盗窃普通财物的行为,所以行为人在两罪的重合范围内构成犯罪,由于没有过失盗窃枪支罪,所以最终构成普通的盗窃罪。

2.反之,行为人以盗窃枪支的故意,实施了盗窃普通财物的行为,盗窃枪支的故意可以被包容评价为盗窃普通财物的故意,而盗窃普通财物的行为显然不能被包容评价为盗窃枪支的行为。所以行为人构成了盗窃枪支罪未遂和普通的盗窃罪既遂,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以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资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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